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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离婚案件是否可行?

来源:漳州刑事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lscs.viplaw.cn/   时间:2022-02-10 15:02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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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没有感情基础的夫妻会走上离婚的道路。在很多情况下,他们不能协议离婚,所以一方会提起离婚诉讼,但有时另一方可能不会到场应诉。那么传唤离婚案件可行吗?

  一、离婚案件拘传是可行的吗

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拘传是属于强制措施,离婚案件是适用拘传的,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 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

 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
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强制措施程序

  拘传、罚款、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。拘传应当发拘传票。罚款、拘留应当用决定书。对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。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

  二、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

  (一)解决是否回避问题

  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,但是否构成回避则须对照法定条件。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者应决定其回避,否则应决定不予回避。

  (二)采取强制措施,排除妨害民事诉讼行为

 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一种不法行为,不果断加以排除,诉讼难以顺利进行。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有其特定构成要件,对不同的行为又可采取不同的强制手段,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决定行为构成和实施手段时必须果断迅速。对重大措施如罚款、拘留应当用决定书。

  (三)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

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,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,申请顺延期限。是否准许,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。

  (四)解决当事人申请缓、减、免交诉讼费用问题

  实践中,有的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可能有一定困难。为此,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救济原则,即在一定条件下,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、或免交诉讼费用,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27、29条有具体的规定,是否同意当事人缓、减、免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。

  (五)解决重大疑难问题

 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所作出的决定,如决定生效判决案件的再审等。

  三、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

  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否判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如果出现法定情形,调解不成的,法院是会准予离婚的。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 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唤离婚案件是否可行的资料。综上,离婚案件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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