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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“法务部”拟重修刑事诉讼规定延长上诉期
台“法务部”拟重修刑事诉讼规定延长上诉期
来源:
漳州刑事律师
网址:
http://lscs.viplaw.cn/
时间:2015-11-21 14:1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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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湾媒体报道,检察官迟延收受判决书,导致民众上诉逾期失效,从1998年至今,台“监察院”已四度对“法务部”提出纠正。
据报道,“监察院”昨表示,“司法院”及“法务部”已函覆“监院”,表示将检讨修改相关规定,拟将刑事诉讼规定中的“送达检察官”改为“送达‘检察署’”,减少判决书收受时点的争议,并将上诉期间由10延长为20日。
“监察院副秘书长”许海泉昨指出,“法务部”长久以来未督促各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规定之规定收受判决书,导致争议案件一再发生,例如景文集团掏空校产案、股市闻人“美浓吴”贿赂法官案等,均因检察官上诉逾期,造成被告获判无罪,影响民众诉讼权益。“监察院”曾分别于1998年、2008年及今年2月、6月,对“法务部”提出纠正。
许海泉指出,“司法院”日前函覆“监院”,拟修正刑事诉讼规定第三百四十九条及第五十八条,将上诉期间从现行的10日改为20日,并将“送达检察官”之规定,改为向“检察署”为之。他说,“监院将”密切注意后续进度,希望及早完备规定、杜绝争议。
本文来源:华夏经纬网
(责任编辑:法律168网马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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